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 
Sunday, December 22, 2024  


 
 

本土文化系列:新台灣人盃台語辯論賽 / 第八屆
報名表下載

第八屆新台灣人盃台語辯論賽報名表下載

 

 

第八屆新台灣人盃台語辯論賽報名表

   高中組 ,安排住宿□ 是 □ 否

□ 大專組 ,安排住宿□ 是 □ 否

 

 

指導老師(大專組免填)

   

 

出生日期

     

性別

 

   

 

飲食習慣

其他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

 

緊急聯絡人

/電話

 

地  址

 

E-mail

 

領 隊

   

 

出生日期

        

性別

 

   

 

飲食習慣

其他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

 

緊急聯絡人

/電話

 

地  址

 

E-mail

 

隊 員 1

   

 

出生日期

        

性別

 

   

 

飲食習慣

其他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

 

緊急聯絡人

/電話

 

地  址

 

E-mail

 

隊 員 2

   

 

出生日期

     

性別

 

   

 

飲食習慣

其他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

 

緊急聯絡人

/電話

 

地  址

 

E-mail

 


 

隊 員 3

   

 

出生日期

     

性別

 

   

 

飲食習慣

其他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

 

緊急聯絡人

/電話

 

地  址

 

E-mail

 

隊 員 4

   

 

出生日期

      

性別

 

   

 

飲食習慣

其他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

 

緊急聯絡人

/電話

 

地  址

 

E-mail

 

  註:

一、為方便辦理團體保險,請確實且詳細填寫個人資料。

二、保證金2,000元,一律採郵政劃撥方式,

劃撥帳號:19533561   戶名:財團法人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

三、請填妥本表,於980306前連同保證金繳費收據影本擇一方式回傳:

    1.郵寄至「財團法人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

      地址:台北巿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50216 1600

    2.傳真至「財團法人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

      傳真:02-8789-4815                                         

    3.E-maildebate@newtaiwanese.org.tw

      電子郵件主旨請寫『第八屆新台灣人盃台語辯論賽報名表OO學校

四、每隊人數最多五人,本次比賽將由主辦單位提供隊員五人比賽前一日之免費住宿並應於填寫報名表時提出申請。

五、將於比賽結束後,統一寄發參賽與得獎證明。

六、活動網址:

    http://www.newtaiwanese.org.tw/activity_detail.php?sno=96&cat=第八屆

七、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2-8789-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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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規則

《新台灣人盃台語辯論賽新制比賽規則》

.辯論程序

1.主席開場,介紹雙方隊伍、裁判、比賽規則,並宣佈比賽開始。

2.第一部分,正反雙方申論。

  正方第一位辯士將先發言,接著由反方第一位辯士發言;依序為正方第二位辯士、反方第二位辯士。每位辯士發言時間三分鐘,不得超過三分三十秒。

3.第二部分,自由辯論(請參閱自由辯論規則)。

  每隊發言總時間為四分鐘。

4.第三部分,結辯。

  反方三辯辯士總結陳詞,接著由正方三辯辯士總結陳詞。每隊結辯時間為三分鐘,不得超過三分三十秒。

5.主席收評分單,公佈各隊總分,收場。

 

.自由辯論規則

1. 在自由辯論的時間裡,每位辯士的發言次序、時間和次數都不受限制,但是,整隊的發言時間不得超過四分鐘。辯士應充分利用這段時間,加強自己的論點、反駁對方的言論。

2. 自由辯論開始時,正方的任何一位辯士先起立發言,再由反方的任何一位辯士起立發言,雙方依此程序輪流發言,直到雙方時間用完為止。

3. 自由辯論時,當一方辯士發言完畢,其隊友不得立即再次發言、補充論點,否則將以違規論,裁判可酌量扣分。

4. 兩位計時員將分別為兩隊計時。當一方辯士發言完畢,另一方的計時立即開始,所以,辯士應該盡量爭取時間,在對方代表發言完畢之後,立刻起立發言。

5. 如果一隊的發言時間已經用完,而另一隊還有時間,那麼,該隊的一名辯士或多名辯士可以繼續發言,直到該隊的時間已用完為止。

 

三、評分標準

1.      依據隊伍所得總分採積分制決定晉級隊伍,初賽兩個大循環各選出積分前四名隊伍晉級準決賽,準決賽亦依積分制決定晉級四強隊伍,最後舉行冠亞、季殿賽。

2.      主辦單位將綜合辯士在每一場辯論中的辯論表現名次之平均,自最後四強隊伍中,選出最佳辯士二名,惟選手出賽場次必須超過兩場以上。

 

 

3.      主辦單位將綜合辯士在每一場辯論中的語言表現名次之平均,自最後四強隊伍中,選出最佳語言使用二名,惟選手出賽場次必須超過兩場以上。

4.      個人獎項採累進記分,候選人為打進冠亞季殿賽隊伍成員,最後分數產生方式為總積分/總出場次,若分數相同則取出場次數較多者,若出場次亦相同,取其所屬隊伍排名較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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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隊伍及比賽結果

 

參賽隊伍

(兩組各16)

高中組

大專組

1.東石高中

2.內湖高中

3.秀峰高中

4.慈濟附中

5.嘉義女中

6.東山高中

7.大理高中

8.國立台南護專A

9.國立台南護專B

10.高師大附中

11.員林高中

12.苑裡高中

13.溪湖高中

14.大安高工

15.新店高中

16.中崙高中

1.彰化師範大學

2.成功大學B

3.靜宜大學A

4.中山大學

5.台灣大學

6.靜宜大學B

7.台北教育大學

8.逢甲大學

9.台中教育大學

10.大仁科技大學

11.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12.虎尾科技大學

13.國防大學

14.文化大學

15.成功大學A

16.清華大學

比賽結果

高中組

大專組

冠軍:嘉義女中

亞軍:溪湖高中

季軍:東石高中

殿軍:員林高中

最佳辯士:張凱茵(嘉義女中)、張綺家(東石高中)

最佳語言使用:侯盈(嘉義女中)、張綺家(東石高中)

冠軍:彰化師範大學

亞軍:成功大學A

季軍:台灣大學

殿軍:台北教育大學

最佳辯士:黃登能(台灣大學)、潘為欣(台北教育大學)

最佳語言使用:潘為欣(台北教育大學)、郭樊桂(彰化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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