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新台灣人盃台語辯論賽簡章
一、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成功大學台文系、國立政治大學演辯社、
中華辯論人交流協會、國立台灣文學館
贊助單位:寶成國際集團、裕元文教基金會
二、 活動目的:增進學生母語學習與溝通技巧,激發青年思辯能力
三、 活動對象:
(1)高中組:全國高中職及五專三年級以下在學生組隊參加,每隊3-5人,以一校
一隊為原則。
(2)大專組:全國30歲以下大專在籍青年組隊參加,每隊3-5人,以一校一隊為原
則(本辯論賽大專組最佳辯士及最佳語言使用得獎每人以一次為限)。
四、 比賽時間:
(1)高中組:【初 / 準決】98年04月25.26日(週六、日)
【冠亞/季殿】98年05月03日(週日)
(2)大專組:【初 / 準決】98年05月02.03日(週六、日)
【冠亞/季殿】98年05月03日(週日)
五、 比賽地點:
(1)高中組:【初 / 準決】國立政治大學
【冠亞/季殿】國立台灣文學館、國立成功大學
(2)大專組:【初 / 準決】國立成功大學
【冠亞/季殿】國立台灣文學館
六、 住宿地點:
(1)高中組:指南宮香客大樓(台北市文山區萬壽路115號)
(2)大專組:台南勞工育樂中心(台南市南門路261號)
七、 比賽方式:採新加坡制,縱向績分賽。
八、 比賽獎勵:
(1)高中組:冠軍 獎金一萬兩千元整,獎盃乙座
亞軍 獎金八千元整,獎盃乙座
季軍 獎金六千元整,獎盃乙座
殿軍 獎金四千元整,獎盃乙座
『最佳辯士』及『最佳語言使用』各二名,各得獎金一千五百元,
獎狀乙面
(1)大專組:冠軍 獎金兩萬元整,獎盃乙座
亞軍 獎金一萬兩千元整,獎盃乙座
季軍 獎金八千元整,獎盃乙座
殿軍 獎金六千元整,獎盃乙座
『最佳辯士』及『最佳語言使用』各二名,各得獎金兩千元,
獎狀乙面
九、 比賽辯題:
(1)高中組:男人比較堅強/女人比較堅強
(2)大專組:A.初賽/冠亞:網際網路使人更親近/網際網路使人更疏遠
B.準決/季殿:外來文化對台灣文化的發展利大於弊/弊大於利
十、 領隊會議:
(1)高中組:第一次領隊會議3月28(六);第二次領隊會議4月24(五)
(2)大專組:第一次領隊會議4月11(六);第二次領隊會議5月01(五)
十一、保證金:保證金二千元請劃撥至
帳號:19533561 戶名:財團法人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
為確保參賽隊伍全程參與比賽,保證金將於閉幕式結束後當場退還,不另行寄回
十二、 聯絡電話:
(1)高中組:02-8789-4812 吳承思小姐
(2)大專組:02-8789-4812 盧絃濬先生
十三、 活動網址:
http://www.newtaiwanese.org.tw/activity_detail.php?sno=96&cat=第八屆
十四、 備註:
十五、 (1)每隊人數最多五人,本次比賽將由主辦單位提供隊員五人比賽
前一日之免費住宿,並應於填寫報名表時提出申請。
(2)將於比賽結束後,統一寄發參賽與得獎證明。
(3)本活動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